新疆:便民利民 扶弱帮困 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1-22 17:16:51  作者: 张蕾 曹娟 秦晓攀

“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20万元的赔偿金,让我和孩子今后的生活有了希望。”1月15日,在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卡某对新疆双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沙德汗·哈纳特拜说。

2018年6月,卡某的丈夫阿某在青河县阿格达拉镇一家合作社打工期间意外身亡。经多次调解,用工方未和卡某达成赔偿协议。2020年10月,卡某到青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了解到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该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卡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当天指派律师办理。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智慧法援”开启指尖服务……2020年以来,我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提升服务能力,在新起点上推动更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1月18日,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董鸿尚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2020年3月至6月,刘某等7名农民工在阜康市某工地从事电工工作。工地负责人和7人约定,工作期限内完成既定工作量后,为7人支付工资13万余元,另外支付10500元生活费。后来,该负责人只支付了刘某等人2.5万元,剩余工资及生活费一直未结。

刘某等人到阜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刘某等人最终拿到了劳动报酬和生活费。

“为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影响,我们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通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阜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蒋章武介绍,对于追索欠薪及工伤损害赔偿的农民工,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低保户、贫困户等,法律援助中心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2020年以来,阜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及帮助案件270件,线上线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67人次,其中窗口接待来访咨询874人次,解答率、满意率均达100%。

为满足困难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我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2020年4月21日,我区法律援助服务对全区退役军人全覆盖;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将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依据全区各地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情况精准落实;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

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刚说:“近年来,我区各地依托州(地区)、县(市)、乡镇(街道)司法局、司法所设立了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建立了多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办案数逐年增长。”

为了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各有妙招,昌吉回族自治州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应援尽援助力脱贫攻坚;阿勒泰地区在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时,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博乐市畅通“绿色通道”,推进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群众维权途径畅通。

2020年8月28日,青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沙德汗·哈纳特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1月18日,在和田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徽籍农民工刘强(化名)将一面写有“情暖民心,正义扶弱”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律师肖高平手上。

2016年11月,刘强在和田市某工厂上班时,两根手指被机器轧断。事发后,工厂老板注销手续,不想承担责任。为此,刘强向和田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启动“援调对接”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此事。

四年来,经过6次调解和开庭,最终经过和田市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刘强的伤情被确认为工伤,工厂老板赔偿刘强损失15万余元。

肖高平说:“我们在接到当事人援助申请时,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都会推荐其优先调解,调解不了的再走诉讼程序。”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让群众满意,质量是关键。”和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伊力亚斯·阿不都卡德尔说,应援尽援不是最终目的,尽援尽赢才是想要的结果,要确保每一位受援人的权益保障最大化。

2020年,我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哈密市伊州区4个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分别抽取20份案卷,对80份案卷的参评结果进行通报;印发《关于参加2020年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地、州、市按时上传案卷参加2020年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定《自治区刑事法律援助案卷标准卷》《自治区民事法律援助案卷标准卷》,指导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提高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水平;开展2020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各地(州、市)交叉检查工作,成立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督导组,分赴和田地区、哈密市、吐鲁番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进行督查。

与此同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困难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智慧法援”让为民服务不断线

2020年3月23日,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董鸿尚接到塔城市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其承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将于当月28日开庭。当时,因疫情防控要求,董鸿尚在乌鲁木齐市无法及时返回。

2020年元旦前,河南籍农民工董某等人到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包工头唐某欠其工资11万余元,久拖不付。在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董鸿尚代理了这起法律援助案件。

临近开庭,董鸿尚和法官联系后,决定采用微信连线的办法开启线上审理模式,法官、当事人、代理人通过微信号组建庭审微信群,进行远程调解。

当天,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此次纠纷。

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侯方说:“去年以来,为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我们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举措加大线上处理法律援助业务力度,实现法援服务不断线。”

2020年11月中旬,李某等5人为追索劳动报酬向博乐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并指派法援律师曹琴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这起纠纷。

“农民工讨薪是最常见的劳动纠纷之一,去年我们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上办公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曹琴说。

手机在线法律咨询、律师线上了解基本案情、远程视频办案……2020年以来,我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新疆法网、“云庭审”等,实现了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

据统计,2020年,我区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870余件,近2.9万人次受援。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500余件,农民工受援达2800余人次。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