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1-01-09 11:50:20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1月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今年首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受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国伟委托,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阿克拜尔·艾克拉木、董世宏,立案庭、刑三庭、行政庭党支部书记以及执行局党总支副书记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一项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区法院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重行重效,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凝聚智慧和力量,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学习上要再深入。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基本功,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突出抓好年轻干警理论武装,确保学习贯彻覆盖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员、每名干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警适应新发展、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

认识上要再提高。正确认识新疆的发展变化、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意义、新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吃透精神实质、完整准确贯彻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行动上要再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联系工作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把要求体现到科学决策、工作安排、任务落实中去;提高服务大局能力,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安排,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摆进去,深入谋划,实现同频共振、目标一致,确保圆满顺利完成重点任务。

会议还对高院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