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遗失物品,失主不兑现悬赏酬金怎么办?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12-24 18:36:16  作者:张婷

失主:1000元悬赏,寻找我遗失的物品。

好心人:我捡到了,马上给你送来!

失主:太感谢你了!

好心人:那这个悬赏金……

失主:额……

悬赏找到遗失的物品,

失主却不愿付悬赏金,怎么办?

戳视频,法官告诉你↓↓

(视频来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2020年1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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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