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举行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0-12-15 12:53:06  作者: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于12月19日、20日和2021年1月10日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可以退还考试报名费。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法治新疆网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592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 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8522022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 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