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0-12-11 15:57:41  作者:

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恢复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与时间

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继续实行分批次考试,分为12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两天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周日)。

(一)客观题考试具体时间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2月19日10:00—13: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2月19日15:30—18: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2月20日10:00—13: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2月20日15:30—18:30,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

2021年1月10日 10:00—14:00,考试时间240分钟。

二、客观题考试考区设置

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14个考区,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奎屯市。其中塔城地区考生在克拉玛依市考区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2月28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2月28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五、其他事宜

(一)应试人员应当遵守自治区、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进入考点考场时在考务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进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安全间距,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和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六、咨询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592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 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8522002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 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