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完美《借条》 让你安心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12-08 13:24:30  作者:哈迪夏

2020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新收民事案件6848件,仅民间借贷纠纷就达到1306件。借条存在瑕疵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

昌吉市法院发布这张完美《借条》范本,旨在从源头上治理民间借贷纠纷,保障百姓资金安全。

①凭证名称:借条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

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赎条”的义务。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借款事由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特别是借款数额较大时,借条上注明借款用途也能够用于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当然,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好友张三借款……”

③交付方式

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如果是现金交付,债权人还需要证明,钱款已经实际交付。

④借贷人关系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因此,在借条中表明借贷双方是好友关系或是其他亲属、同学、同事等特定身份关系,证明并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⑤出借人

司法实践中

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

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

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

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

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

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⑥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

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

⑦利息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⑧借款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

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诉讼时效为20年

自出具借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⑨逾期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⑩送达

在民事诉讼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移财产!

因此,特别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

⑪微信

法庭上一切都必须讲证据,微信号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确实存在,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该微信号是债务人本人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裁判。

如果在借条上直接约定了微信号,便于法庭核实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的真实性。

⑫借款人

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最好让借款人签名捺印,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

因为起诉时,需要这些有效信息。

完美《借条》赶紧收藏起来吧!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