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乌苏解纷模式让矛盾就地化解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12-01 18:35:49  作者:乔选路 张秀 荣雪颖

乌苏市皇宫镇司法所所长李五星最近有些“幸福的烦恼”,因为他“无案可调”。

今年以来,乌苏市探索实行的“精准+联动+按需”解纷模式,成为调解百姓矛盾纠纷的首选。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得到解决,乡村呈现出平安和谐的景象。

9月28日,乌苏市车排子镇镇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杜曼(中)调解哈拉苏村村民杨某关于土地及资源权属矛盾纠纷。 董福巍 摄

精准依规提升质效

“以前,村民找我调解纠纷需要提前预约。今年,我调解的案件还不到10件。”11月22日,乌苏市皇宫镇司法所所长李五星接受采访时说。

提起李五星,当地人都知道他。2013年,因调解经验丰富,他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近年来,乌苏市探索推行的精准调解让很多矛盾就地解决,需要李五星出面的机会变少了。

今年以来,乌苏市司法局以村(队)、社区为单元,全面了解民情信息,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掌握邻里情况,辖区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定期摸排、梳理群众矛盾纠纷。

农村水渠曾经是农田灌溉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随着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村民改用滴灌,废弃的水渠平整为土地后,归谁所有?

“这种事情以前很难调解,村干部不愿得罪人,就推到司法所。”兼任皇宫镇枣庄子村党支部书记的李五星说,“现在,各村都有自己的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都是村里有威望的老人或党员,摸排出问题,大家一同出面调解。”

精准调解,需要精准排查,更需要依规调解。

在乌苏市司法局、民政局的共同指导下,各村建立人数不等的调解员队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由村民选举调解员组成调解委员会,增强调解可信度,为案件调解的成功率打下基础。为提升调解员的履职能力,乌苏市23名员额法官和22名律师共同开展“包乡联村”工作,提高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

社区联动共建和谐

乌苏市各社区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

“排查后,我们可以预防化解不稳定因素。”乌苏市南苑街道振兴路社区党总支书记胡晓娣说,“对于居民小矛盾,我们当天就可以调解完毕。”

事实上,在振兴路社区,比较复杂的行政案件,也可以调解。

今年9月,居民张某向社区反映,其房子被征收后,政府承诺的回迁房一直未交工,不得不租房住。社区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协调,最终承诺张某年底前可搬入新房。

“去法院打官司,费时费力不说,还得交诉讼费。”事后,张某说:“现在有问题找社区就行,不花钱,不跑腿,真方便。”

据了解,振兴路社区成立调解中心,采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模式调解纠纷。人民调解中,调解员包括居民代表、党员先锋、社区干部等;法官、律师、民警、法律工作者负责司法调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环境保护、医疗保障等部门,根据案件情况派出调解员,参与行政调解。

同时,调解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及受理制度,发现纠纷,调解中心最先组织人民调解;如调解失败,开始分流——需要行政调解的,进行行政调解;非行政类案件,则采取司法调解。调解中心针对每位调解员的专业背景,制定不同的调解职责,确保联动调解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涉及司法、民政、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城建拆迁等行政部门事项时,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会出面协调各方力量,组织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全程监督调解执行情况。”胡晓娣说,“调解中心公示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当事人可以随时联络他们。”

今年以来,该社区共调解案件11件,其中,行政调解1件,人民调解9件,司法调解1件。

按需解纷保证质量

若案件涉及多个领域,又该怎么办呢?

乌苏市司法局实地调研,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土地、医患、城市管理等纠纷不断增多且日趋复杂的特点,科学规划,设立专家库,各调委会根据需要,向上级申请专家参与,分类指导。

今年6月,乌苏市将各个行政部门精通法律法规、把握政策精准的专家纳入专家库。目前,乌苏市专家库已吸纳23名专家。

专家库的设立,保证了调解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那么,怎样保障专家参与调解呢?

乌苏市秉持“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市财政和建设单位提供经费,配备办公设施,专门列支10万元补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成功案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在采访中,乌苏市司法局局长郭鑫告诉记者:“‘精准+联动+按需’让我们探索出一条具有乌苏本地特色的矛盾调解模式,增强了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了乌苏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体系。”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