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11-24 16:01:47  作者:

辗转多地,索薪未果……几年来,农民工谭某某、蓝某某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

2015年,谭某某、蓝某某到被告路某某承包的某镇绿化工程提供劳务。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动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两人依约提供了劳务。后路某某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以政府不予结算为由拒绝支付两人工资1.8万元。

碰过几次壁,吃过多少回“闭门羹”,他们已经记不清了。直到今年1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泉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谭某某、蓝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追回欠薪才迎来了转机。温泉县法律援助中心认为两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天指派温泉县博格达尔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才仁加甫承办此案。才仁加甫随即起草起诉状,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立案。

4月20日,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官调解,被告路某某同意于7月30日前向两原告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及交通伙食费用合计1.9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刚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一案例是新疆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一个缩影。

工作开展过程中,新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力争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切实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求南疆四地州192个贫困乡和所属贫困村要重新梳理原有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和队伍情况,重点夯实区(县)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依托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组织有序、功能齐备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南疆四地州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好贫困群众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

“我们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律师、法律服务队、村居法律顾问等,对低收入群体开展走访调查,认真摸排因疫情影响致贫返贫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建立第一时间受理、办结、反馈的法律帮扶机制,全力维护残疾人、农民工和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积极作用。”王刚说。

据王刚介绍,为加快推进新疆南疆地区脱贫攻坚任务,提供高质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自治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管理部门协作,针对南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占比大的实际,在安排“一村一法律顾问”时,主要安排当地了解少数民族习俗、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同志担任法律顾问,积极与驻村工作队配合,及时掌握贫困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困难,第一时间上门提供法律帮助,有效维护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如期打赢新疆南疆地区脱贫攻坚战奠定法治保障基础。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