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发布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11-21 11:00:41  作者:谢乐乐

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新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为两类:一是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二是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主动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在执行工作中,全区各级法院在依法充分保障胜诉方权益的同时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鼓励申请执行人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期,避免因暂时的困难使被执行人雪上加霜、陷入困境甚至彻底丧失偿债能力。

全区各级法院通过综合采取丰富、灵活的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正常运营必须的不动产、设备、资金等,采取“活封”方式保障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组织和鼓励当事人以延期履行、分期履行、减免债务数额等方式清偿债务、帮助企业迅速复工复产;依法置换保全财产;慎用失信惩戒措施等善意文明执行方式,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为被执行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了司法保障,实现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互统一。

对被执行人可能存在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问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王瑾说:“人民法院不会以善意文明执行为由削弱执行措施、减弱执行力度,我们将把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与善意文明理念相结合,把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与执行措施的灵活适用相结合,对特殊案件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线上查控、网络拍卖等方式,加大财产调查和处置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加大惩治,及时实现胜诉方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