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0-10-30 12:15:59  作者: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行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二、全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按原报名途径申请退还报名费。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法治新疆网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45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