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落地公安部11项交管“放管服”新举措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10-29 21:52:41  作者:韩晋 朱涛

新疆平安网讯 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惠民利企、赋能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10月22日,公安部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除不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这一项外,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于11月20日落地其余11项。


推行“异地通办”3项新措施

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深化“网上服务”3项新措施

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推进“简政放权”5项新措施

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

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取消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

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