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司法局发展“枫桥经验” 推进人民调解创新升级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10-14 18:52:37  作者:​白雪晴

新疆平安网讯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了三年矛盾不上交,为维护首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所长杨海铭帮村民审查房屋买卖合同

实现三年矛盾不上交

为发展“枫桥经验”,乌市司法局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市域治理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范围。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所涉及的36项改革中,人民调解作为重点事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在工作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抓手,发展“枫桥经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了三年矛盾不上交。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调解规范化水平。三年来,为使《实施意见》落到实处,乌市司法局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要求广大调解员在调解纠纷中,始终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属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自治、宣传法治、促进德治方面的积极作用。据统计,2017年10月至今,全市1201个调解组织、4家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共5272名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39984件,涉及金额62380.06万元。

三年来,乌市司法局坚持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拔1150名律师进入全市社区(村)、便民警务站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据统计,三年来,律师配合社区、便民警务站化解纠纷995件,为提升调解成功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乌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小区开展法治宣传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构建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乌市司法局建立以片区管委会(乡镇)司法所为枢纽,各行业性专业性、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的基层调解网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调解格局,便于调解员及时掌握纠纷动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目前,全市有1201个基层调委会,其中管委会(乡镇)24个、社区828个、村(居)190个、企事业单位38个、街道9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4个,调解员5272人。为及时化解纠纷,广大调解员尽职尽责,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管委会(乡镇)的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及时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内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全市建立了基础设施完善、工作程序规范的3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场所落实、经费落实;“六统一”即:标志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

为实现三年矛盾不上交目标,乌市司法局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并召开一次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重大矛盾纠纷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调解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如:2018年年底,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针对辖区农民工讨薪纠纷,提前制定预案,做好分析研判,与社保部门联合,快速化解纠纷,为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近千万元,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乌市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分析研判和分类办理,分析总结纠纷产生的规律,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实现了“三下降三提升”,即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数量明显下降,因民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明显下降,同类矛盾纠纷复发率明显下降,群众将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第一选择的比率明显上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明显上升,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明显上升。三年来,全市调解组织调处疑难复杂案件301件,调解成功率99.9%。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王家沟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建设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

为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乌市司法局依据《乌鲁木齐市人民调解工作“一案一补”实施方案》,执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简易纠纷20元/件,一般纠纷50元/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100元/件,并落实以案定补相关政策予以补贴。三年来,全市发放人民调解经费253万余元。

依托“智慧调解信息平台”“新疆睿调解”两个板块,实现电脑和手机端同步操作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分析研判、案件办理等,打通调解的“最后一公里”。在积极探索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新方法的同时,利用微信群、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实现人民调解既可以“面对面”,也可以“键对键”,使人民调解迈入互联网时代。

坚持高标准选配人民调解员,将有文化、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办事公道的中青年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建设高素质调解员队伍。组织全国模范调解员田新泉为社区干部上课,讲述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时如何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大课堂,由优秀基层司法所所长讲授调解技巧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案例分析讨论、现场调解观摩等活动,提升广大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2019年12月,乌鲁木齐市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对调解员选任、聘任条件和程序,职责任务、思想作风及业务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乌市司法局副局长方强表示,今后,要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发挥调解组织优势,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处。总结线上办、网上办、掌上调等智能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推动信息化、智能化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机融合,为维护首府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