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传达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0-09-29 11:24:19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9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国伟主持会议并讲话,高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引领新疆工作守正创新、胜利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区法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上来,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切实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组织学习、统一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党课、研讨交流、政治轮训等方式,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做到学习全方位、多轮次、全覆盖;在过程中要学深悟透,深刻认识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政治意义,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持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去。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化压力为动力,团结一心,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毅力,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做到深度融合,把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与创建融合、把党的政治建设与创建融合,把审判执行工作与创建融合,特别是把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与创建融合,做到各项创建工作"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浸入到每名干警心中,融合到各党支部的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创建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实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凝聚创建的最大合力。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