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绘就平安幸福底色

——克拉玛依市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述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9-17 17:44:17  作者:郭玉强

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的克拉玛依市勇立潮头、先行先试,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上留下了坚实有力的足迹:法治体系日益完备、简政放权更加深入、决策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良好的法治环境成为克拉玛依市的核心竞争力。

良法善治 为发展开路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奋力推进克拉玛依市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从2008年开始,克拉玛依市在全疆率先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制度,逐年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制定落实《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擘画法治政府建设蓝图。

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克拉玛依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落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已成常态,老百姓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观念深入人心。

近5年来,该市组建党政法律顾问团队,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支持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换档提速。

有“良法”,方有“善治”。克拉玛依市在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计划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让立法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以问题为导向,把“立得准、立得实、立得精”作为地方立法的根本要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开门立法”贴近民意,以立法促发展惠民生。

确保每一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克拉玛依市在不断探索中砥砺前行,形成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谐包容、共治共享的社会形态。2016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前期起草论证工作,地方立法工作实现里程碑式突破。

为使地方立法真正行之有效,该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和建议审查等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7年以来,每两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今,各级行政机关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规范率均达100%,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明显加快,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意识显著增强。

诚信引领 为经济助力

“信易玫瑰”APP的上线实现“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一座城市的生命,更是法治的根基。

随着党政机关数据信息及各类社会数据信息全面整合,克拉玛依市不断探索建立“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为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决策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

该市还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房地产及物业、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和实践应用,让“信用”逐步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

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与诚信体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的同时,坚持“放权不放手、监管不缺位”,将企业、个人信用与审批服务相结合,建立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承诺、全社会联合奖惩等制度,依法互通共享,打破部门垄断和信息“孤岛”,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的服务和监管水平。

特别是通过研发“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机应用程序,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形成的二维码为标识,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企业信用的精准“画像”,从而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近年来,该市纳入公平竞争审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9886件,其中废止453件,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与此同时,制定了《克拉玛依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对办错案的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追究行政责任,还要追究经济责任;出台《克拉玛依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指导意见》,确立了“首次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的标准,提升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的精确化程度。

通过践行“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以诚信换红利,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政府公信力。

优化服务 为改革增色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大厅“最多跑一次”窗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曾几何时,“盖尽了章、交遍了费、跑断了腿”是政务服务的一大顽疾。群众的痛点、难点,就是改革的切入点。克拉玛依市作为全疆“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城市,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以群众、企业困扰为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下放行政审批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早在2008年,克拉玛依市就在全疆率先启动行政机关职权清单编制和梳理工作,出台《克拉玛依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权责清单管理,让公众知道政府的权力边界。截至目前,该市41家市级部门共梳理确认行政权力4350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

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纳税、住房公积金、医疗服务等一批改革举措,2490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以数据共享推动业务协同,依托“综合平台”整合功能,建设完成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实现了全程电子化服务和各级各部门信息互联、数据共享。

以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事项为突破口,整合、精简办事流程,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形成“企业和群众一表申请、政府部门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模式,强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目前,该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高于80%,受理审批和服务事项扩大至1300余项,群众和企业办理时限平均压缩42%,报件资料平均压减35%,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最多跑一次”改革,该市从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出发优化政府服务,不仅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成为现实,更重要的是,引领了政府法治理念更新,撬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倒逼了权力规范运行,让从中受益的群众交口称赞。

突破创新 为民生护航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与保险公司签约“个人法律费用保险”

该市注重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逐步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营造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013年年初,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创新提出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的构想,通过政府为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购买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从根本上扭转“信访不信法”的思维定势。2015年6月“个人法律费用保险”项目正式在克拉玛依市落地,成为国内第一个建立此项保险制度的城市,为提升克拉玛依市探索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探索出一条新途径。

“个人法律费用保险”不仅覆盖了现有的援助对象,还将低收入人群全部纳入援助范围,实现了法律援助范围和对象的延伸和拓展。律师代理费、立案费、邮寄送达费、司法鉴定费、执行费等诉讼期间产生的法律费用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减轻了受援人负担、降低了维权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该市“访转诉”案件稳步提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级信访、劳动监察等部门移交涉法、涉诉案件421件,移交案件全部进入个人诉讼保险理赔程序。

据统计,2015年该市信访案件581件,2016年后逐年呈下降趋势。“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为破解“信访不信法”难题探索出一条有效的新途径。

克拉玛依市建立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也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具体实践。

立足新时代,克拉玛依市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进法治实践创新,全力推进法治克拉玛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法治环境,激发了全社会的干事创业新活力,提高了群众幸福指数,让法治成为克拉玛依市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底色。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