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非富即贵”,办学不能如此功利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9-16 14:39:15  作者:龙之朱

近日,江苏镇江一小学首届家长委员会名单引发争议。该名单上的家委会成员“非富即贵”,不是在政府部门任职,就是企业高管。这样的家委会成员构成方式,能否实现家委会的本来功能,能否将学校与家庭沟通中的一般问题反映出来,令许多家长担心。对此,该校校长回应称,家委会成员具有社会名望,做事会比较容易。

家委会如此组成并不奇怪,当下的一些家委会已经成为为学校、班级办事的办事机构了:学校缺乏口罩等防疫物资,家委会去想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减负,家委会负责购置、派发教辅;班级要加装空气净化器,家委会负责号召、说服其他家长,购买并安装;至于学校与社会发生一些冲突、纠纷,家委会更是责无旁贷,出面摆平……家委会事务如此繁杂且难度不小,若家长没有一些能力还真办不下来。如此,这所小学校长所说的“具有社会名望做事容易”,倒是说了一句大实话。

学校借力家长资源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解决一些困难,本身并无问题。但如果把家委会仅仅理解为一个办事机构,则不仅曲解了家委会的作用,也扭曲了家校关系。家委会首先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方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专门文件也规定,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可见,从定位看,家委会的主要作用在于加强联系沟通、增进家校互动,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或建议。

撇开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不谈,片面强调家长所具有的社会资源和能量,把家委会搞成“非富即贵”的办事机构,这未免有些功利。这样的家校互动,一方面会屏蔽一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导致学校难以发现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学校只顾及一部分“有能力”家长的意愿,损害其他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学校虽并不是与社会绝缘的净土,但也不能把社会上一些功利的现象照搬进去。精神家园一定要有一些情怀和追求。特别是在学校管理方面,如何更好地吸纳广大家长的意见,如何在学校和家长之间多一些便捷的沟通渠道,如何推进学校治理、提高办学水平,来自家长的智慧必不可少。如果一味盯着家长手里的那点资源、权力,只想着“办事”,教育就走偏了。因此,家委会组成的拼资源、拼人脉、拼关系以及其成员“非富即贵”,已经扭曲了家委会组建的初衷。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