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助力农民工讨薪
来源: 昌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9-08 19:11:00  作者:马彦燕 刘倩

新疆平安网讯 9月4日凌晨,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法庭与人民调解员联合出击,成功调解了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让17名农民工的工资有了着落。

2020年4月,被告夏某承包了滨湖镇某村安居房劳务工程并雇佣李某、徐某等17人从事砌墙,抹灰,小工等工作,约定工期于六月底结束。被告夏某未按照约定时间给付原告李某、徐某等工资320512元。期间,17名原告多次找被告夏某催收无果后,9月1日、9月2日17名原告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9月3日下午,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法庭决定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进行调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9月4日凌晨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夏某于9月7日前支付拖欠工资款320512元,如逾期支付,由被告承担相应违约金。

“之前我们想尽了办法也没有解决,没想到到了法院,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一位农民工兄弟激动地说。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不仅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同时也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真实体现。

近年来,昌吉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在源头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