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0-08-21 14:18:00  作者:郭玉强

新疆平安网讯    8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克拉玛依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也是我区唯一获此殊荣地(州、市)。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简政放权到地方立法,从建设良好营商环境到建立决策制度体系,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到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展示了克拉玛依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力度和决心。

据了解, 2016年,克拉玛依市委统一领导,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年,制定施行了《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制度程序规定》。

此后,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陆续出台实施了5部地方性法规和一部政府规章。2019年4月1日,《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施行,有效加强对大风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

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为克拉玛依市政府各行政机关加大执法力度,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克拉玛依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2018年以来,克拉玛依市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先后制定出台《克拉玛依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克拉玛依市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等决策制度,确定市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了行政决策公信力和科学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近5年来,克拉玛依市组建扩大了党政法律顾问团队,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