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院与市司法局携手推动在线诉讼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08-11 17:34:15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通过网上审签方式,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在线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决定将在线诉讼作为特殊时期司法活动的基本模式,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对疫情防控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安排,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具体,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法治力量。

同时,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司法应对,全市法院迅速转变诉讼模式和审判执行方式,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全流程在线诉讼机制的优势,第一时间将线下服务搬到线上,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及微信等,大力开展线上立案、线上交费、线上庭审、线上执行等诉讼活动,不仅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安全,努力确保审判工作不停歇、质效要求不降标。

7月17日至7月31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在线庭审260场;中院审结速裁案件75件,并向律师调解员、公证调解员推送案件57件进行线上调解;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结案576件,执行到位标的3.8亿元,发起网络查控1762案2409次,查控案款1.5亿元。

为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对接协商,经过反复沟通交流,达成以下五点共识:

一是加大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各方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在线诉讼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二是积极引导律师等诉讼主体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对可以适用在线诉讼的案件,律师、法律工作者无正当理由均应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

三是加强专业技术指引,指导律师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展在线诉讼,确保在线诉讼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充分保障律师、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明确在线庭审纪律,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文明、规范有序。

五是定期反馈律师、法律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在线诉讼情况,及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在线诉讼情况作为年审、考评和表彰嘉奖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