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履行监督职能 守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
来源:新疆检察   发布时间: 2020-08-07 12:23:38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疫情当前,切实履行好“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检察担当,守好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确保群众所需生活物资价格的平稳。


连日来,新疆各地检察机关依法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对农贸市场、超市等蔬菜、农副产品的价格、采购渠道、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不法经营者散布疫情防控虚假信息、哄抬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物价等问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了解防疫物资、民生物品供应情况及销售价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商户进行现场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放《关于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并张贴公示,确保群众明白消费,维护全市人民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库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防控一线,对定点肉摊、药店、超市、小商店开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摆放不规范、个别超市瓜果蔬菜进货单未出示、消毒次数未达到要求等问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诉前磋商程序向相关单位提出口头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问题,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源头治理和防范。同时,将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疫情长期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前移,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小区内的菜店、超市及餐馆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核酸检测,室内外消毒工作是否落实,入店人员是否进行测温、有无人员聚集,海鲜是否全部下架,重点对有无哄抬物价行为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场予以整改。

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阿勒泰市物流园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商行等,围绕销售的米面油及蔬菜和水果、肉类等生活必须品的购进渠道、储存、销售、以及库存等是否落实防疫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

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区疫情期间开放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走访检查,发现存在蔬菜价格标牌登记不规范、有随意更改的现象,当场告诫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留存销售小票,严格按照正常幅度内价格进行出售,不得趁机哄抬物价,同时向市场监督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力度。 

乌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超市、菜市场、小区内的小卖部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囤积物资、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

柯坪县人民检察院对柯坪辖区内的药店进行走访,查看临近过期药品的销售、管理台帐;并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商店、菜店等地进行检查,了解常见蔬菜的价格和销售情况,查看肉类市场检验检疫和蔬菜水果肉食品价格方面有无哄抬物价的情况,探访食品安全卫生消毒情况等领域可能存在的市场监管漏洞,并反复叮嘱销售人员,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保障服务群众需要。

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药店、菜店、社区超市进行检查,查看药店是否存在销售伪劣防疫物品、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等违法行为,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交易、药品流通经营等问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巡查,督促或建议相关部门堵塞工作漏洞,防患未然。

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食品、公共卫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紧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蔬菜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和专项公益调查。检查发现,个别超市存在价格超出市场指导价且没有建立购销台账、未按法律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行为,当场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立即将物价下调至规定的合理价格范围内经营。

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对超市进行巡查,查看物价是否上涨、食品是否安全、供应是否充足、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针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木垒县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职处理。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与博州商务局、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公安局等单位积极联动,对全市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检查。以确保疫情期间群众所需生活物资价格的平稳,切实履行好“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检察担当。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超市、商店、果蔬批发市场等进行检查,重点摸排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