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上半年行政立法计划稳步推进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0-08-02 12:50:46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今年以来,新疆司法厅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行政立法职能作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突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立法计划执行呈现审议项目件件有落实、适时审议项目协调跟进、调研论证项目督促指导有力、计划外项目提质加速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完成一档项目6个(不含计划外项目1个),占项目总数66.7%;正在审修二档项目3个,占项目总数的72.7%;形成立法草案初稿的三档项目9个,占项目总数的32%。

抓重点 一档项目件件有落实

5部地方性法规项目中,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修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关于修改〈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草案)》《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改草案)》正在审修中。3部政府规章项目中,《关于集中修改〈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13部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以政府令形式发布;《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已经按照合并修订后的《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抓紧审修。

抓统筹 二档项目协调有跟进

11部二档项目中,已经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改)》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4部政府规章项目形成立法草案初稿。占二档项目总数的72.7%。司法厅起草的《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和自治区地震局起草的《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已进入审修阶段。《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改)》等3个地方性法规项目和《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项目草案,起草单位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条件成熟时可进入审修阶段。2个地方性法规和1个政府规章项目正加紧开展立法后评估和立法草案起草工作。

抓储备 三档项目督促指导有力

司法厅加强督促指导,21个三档项目责任单位均制定了工作方案,调研论证、立法后评估及相关立法草案起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目前,5个地方性法规、4个政府规章已形成立法草案初稿,占三档项目总数的32%。14个地方性法规、5个政府规章已启动立法调研,占三档项目总数的67.9%。所有项目单位将于9月30日前向司法厅提交调研论证报告和立法后评估报告。

抓质效 计划外项目提质加速

《关于废止〈自治区矿山资源补充费征收适用管理办法〉〈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府令形式予以废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起草的新增政府规章项目《自治区5G网络建设发展规定》,司法厅正在抓紧审修。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