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中院全力推进“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哈密法苑    发布时间: 2020-07-29 18:18:46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丰富调解人员构成、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大力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近年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入多元力量纾解纠纷

建立健全诉前解纷协调联动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哈密中院指派专人开展与工会、妇联、商会、共青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沟通协调、联系会商等工作,发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仲裁、调解、公证等机构的独特优势,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解决纠纷合力。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哈密中院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做好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律师调解,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力度。

加强委派调解工作,广泛吸收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将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丰富调解人员构成,做好统一培训,提高委派调解制度吸引力,鼓励支持人民群众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推进化解纠纷。

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立案办理的工作程序,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诉前调解案件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在保障调解成果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依法细化能够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范围,规范工作流程。上半年,共计调解案件136件,调解平台录入案件155件。

诉讼服务再升级

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功能。哈密中院将诉讼服务中心整体上划分为窗口服务区和便民服务区两大区域。大力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服务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音频监控设备全覆盖。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哈密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速裁办案团队,配备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分流员,专门审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1-6月全院受理民商事案件563件,其中速裁团队收案236件,结案207件,调解撤诉153件。

巩固深化建设成果,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转变诉讼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措施。制定当事人手册等诉讼服务指南,并放置于醒目位置,便于当事人随时浏览;设置导诉员进行分流引导,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释法答疑,为当事人转接诉讼材料,合理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案件,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

建设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融合大数据分析功能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诉讼费微信、支付宝等多元支付方式。强化平台集成,推进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与窗口网络等平台深度融合,及时解答群众诉讼咨询、帮助查询案件信息、交办和反馈诉求,打造“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

充分应用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积极宣传引导中小微型企业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云间庭审等电子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上半年,共计网上立案609件,跨域立案72件,电子送达6772次。

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且配备了一名综合能力强的立案员专门负责涉民营企业纠纷类案件诉讼引导及受理,保障涉民营企业案件能够及时组织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快速立案,使涉民营企业案件得到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哈密中院将推动创建“无讼品牌”,加强建立一套从诉前的矛盾化解---矛盾到纠纷---纠纷到诉讼,让矛盾不成为纠纷,纠纷不形成诉讼的机制,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定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将70%的民事案件化解在诉讼前端”为目标,在案件分流、程序流转、团队配置、工作方式、工作特色五个方面建立全流程、精细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先行调解、前端速裁和后端专业化审判紧密衔接的多层次纠纷化解体系。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