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来源:新疆监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 2020-07-26 14:08:52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7月24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主持召开2020年第二十四次厅党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司法厅直属系统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司法厅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处以上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定坚决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不断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中心工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主线。

会议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坚持加强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司法厅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处以上党委长期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司法行政服务保障。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前续,新疆监狱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同利,新疆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昌举,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刘海作会议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