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破获非法狩猎案件 扣押新疆岩蜥281只
来源:吐鲁番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0-07-16 11:14:04  作者:李永鹏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案件侦办中,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先后4次深入山区,徒步60余公里,开展现场勘查、收集证据等工作。

共扣押疑似鬣蜥281只、疑似野生蛇3条、疑似雪莲19株、疑似大芸干5.78千克。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上疑似鬣蜥的动物为新疆岩蜥(属于“三有动物”),其他涉案物品正在鉴定中。

新疆岩蜥

新疆岩蜥为鬣蜥科岩蜥属动物,体型较大(140-206mm),背腹扁平,四肢健壮,多生活于黄土及黄土沙质荒漠地带,以洞穴为生。新疆岩蜥为昼行性动物,晴天日出后开始活动,奔跑快捷,善攀援,常爬到树干、灌丛或岩壁上觅食。新疆岩蜥以植食性为主,兼吃少量动物性食物,以卵生为主要的繁殖方式。新疆岩蜥垂直分布范围海拔100m左右(吐鲁番)到1760m(哈密星星峡)。

三有动物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我国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经研究,于2000年5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于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

温馨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

杜绝野味

它们不属于餐桌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