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剧场:义务帮工受到人身损害能否获得赔偿?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0-07-14 16:25:54  作者:

小王与小张均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二人所经营的店铺相邻,经营水果和小商品生意,经常互相帮忙。一天,小张因搬货需要,寻求小王帮助卸货。小王在帮助小张搬运货物时不慎从货车摔落,导致小王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疗费用花销很大。经鉴定,小王为一级残疾。治疗过程中,小王家属多次向小张索要赔偿,小张以各种理由拒不承担赔偿,小王与小张就赔偿损失问题产生纠纷,故诉至法院。

法官在办案中考虑到双方系邻居且素来关系和睦,以后还要长相往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小张意识到自己虽没有过错责任,但义务帮工行为导致小王残疾,自己作为被帮工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小张自愿支付小王因义务帮工致残的部分医疗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例源于

疏附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

该院干警自编自演还原了案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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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