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发出《“流水化”执行系统操作指引》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0-07-13 16:27:57  作者:王书林 苏昊 闫晨

新疆平安网讯  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区法院发出《“流水化”执行系统操作指引》,确保执行案件以及所有办案节点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录入“流水化”执行系统,强化节点管控、推动执行提速。

新疆高院早先采用集中部署方式,在全区法院上线运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线上运行转型走向“流水化”执行系统,实现了执行案件立案可以从原审案件信息项自动提取,减轻了执行立案录入工作量。

为确保全区法院执行干警熟练适用、操作“流水化”执行系统,新疆高院制定执行系统操作指引。该指引针对执行案件流程复杂、时限要求紧、流程校验严格等特点,按照执行实施和执行审查两大类,将首次执行案件、执行恢复案件、执行保全案件,以及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执行监督案件、执行协调案件和其他执行案件共计8类,分类别从立案录入、分案操作、接收操作、特殊节点操作、结案操作等全流程节点,以系统截图和信息点列表方式展现,覆盖执行系统所有功能。

该指引对执行系统每个流程节点予以详细说明,特别对执行案件信息必录项进行红色标注,系统自动提取的信息以蓝色标注,成为全区法院执行干警工作必备的执行提速利器,备受执行干警的青睐。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