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如果不能公正司法,就对不起人民群众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07-12 12:21:36  作者:古丽尼沙•斯坎旦尔

李佳,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佳的办公室非常简朴,除了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一个公文柜和几大摞案卷资料,就是几盆吊兰在角落静静地开放。一如李佳本人,朴素的衣着打扮,却散发着新时代女法官独有的优雅魅力。

“拼命三娘”业绩突出

她每天一早到办公室,简单打扫卫生后,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开庭、合议案件、写裁判文书,或者调解案件,常常是忙忙碌碌一整天,连喝口水的时间也挤不出来。

“李佳法官就是‘拼命三娘’,她对工作严谨、细致,不辞劳苦,与她共事,怎能不佩服?”这是同事对她的普遍评价。

李佳并非科班出身的审判员。1983年出生的她,在法院工作14年,从一名书记员,到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共审理案件1235件。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李佳曾受到各级法院的表彰。2015年获得全市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奖;2016年被评为哈密市“优秀公务员”;2017年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春风化雨”法理兼顾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李佳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把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

曾经有一起民间借贷案:被告的父亲以被告的名义向原告借款2万元,逾期未偿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承担逾期未还的利息,被告的父亲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审理过程中李佳了解到,在此之前被告的父亲向原告的姐夫也借过2万元钱,事后已经偿还,当时是原告替其姐夫书写了收条,因此被告及其父亲坚持认为该案中涉及的借款已偿还完毕。庭审中李佳多次向被告的父亲解释,但老人仍听不进去劝告,执意要求法院判决,李佳和审判团队合议后,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结果被告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又撤回,但仍不履行还款。眼看该案已生效,原告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李佳不想放弃,她再次劝解被告的父亲,并替他分析,如果强制执行,会对其女儿造成不利的影响。李佳耐心细致的劝说打动了被告的父亲,老人终于同意将全部借款及利息偿还原告。

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李佳结识了原被告两位老人。李佳了解到,两位老人都是丧偶后再婚,婚后感情尚好,但大爷的女儿担心万一父亲先去世,存款、房屋等财产都要与大娘分割,于是强迫父亲与大娘离婚,并要将大娘赶出家门。看到两位为难的老人,李佳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不厌其烦地做大爷女儿的思想工作,同时关心两位老人的饮食起居,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家人摈弃前嫌。在一次交谈中,大爷眼含热泪地说:“李法官比我的亲生子女还理解我。”最终,两位老人和好如初,大爷的女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玉壶冰心”公正司法

“如果不能公正司法,就对不起人民群众,更对不起我胸前神圣的法徽。”李佳说。

李佳在企业走访参观

2017年冬,李佳办理过一起劳务费纠纷案。原告是一名农民工,急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被告因不满意原告为他提供的劳务,拒不支付劳务费。在办理该案时,李佳多次向被告阐释法律法规,被告一概不听,甚至表示“我把一半的工资给你,这事你不要管了。”被李佳严辞拒绝。

眼看临近年关,为了尽快帮原告要回劳务费,李佳联系了被告所在的村委会,两次带村委会干部到被告家中做思想工作,通过李佳苦口婆心的说服工作,被告终于同意支付原告的劳务费。他说:“我付这笔钱主要是被李法官执着的工作态度感动了。”说完,被告当场支付了劳务费3.2万元,并向原告道歉。

原告拿到劳务费,十分激动,他从中抽取2000元递给李佳,表达谢意。李佳说:“作为法官,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是我应该做的。你把钱收好,快回家过年吧!”这句话,让原告泣不成声。

“在老百姓眼里,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所以我不能做一点毁损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事。”李佳说。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