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条“硬措施”助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7-12 12:22:28  作者:潘从武

新疆平安网讯  量化城乡消防规划修编、消防救援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快全灾种、针对性的装备建设步伐,推动建设集应急救援指挥、火灾风险监测评估等为一体的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清单式量化了2020至2022年三年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及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推进新疆全区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计13条,主要包含了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转型升级、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消防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等内容。

《意见》明确,2021年,新疆全区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训练与战勤基地等消防设施规划和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内容;2022年,完成83个县级以上城市、86个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园区、99个重点镇的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审批。建成56个城市消防救援站,7748个市政消火栓并实施标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因地制宜加强地震、石油化工、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山岳、水域、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战术训练和实战拉动演练。3年内新建2个、升级39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强重点单位、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和便民警务站4类微型消防站,实现乡镇、社区、农村和城市主要街区全覆盖。

《意见》着眼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现代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开展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推动建设集应急救援指挥、火灾风险监测评估等为一体的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重点加快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2021年,自治区和15个地(州、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并接入所有火灾高危单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2022年,15个地(州、市)完成地质性灾害事故救援和城市重大事故救援“两大”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意见》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修订《自治区消防条例》,开展政府规章、技术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针对煤化工、特高压电力设施、商贸物流、旅游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制定地方消防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提高精准治理效能,分别制定了《公共停车场建设三年规划》《城市人防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计划》《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计划》《城市地下轨道交通优化提升三年计划》《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三年规划》。

《意见》提出创新消防宣传教育,主动适应受众对象、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的深刻变化,强化消防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开展消防影视剧、公益广告、动漫、游戏和文艺节目创作,建好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新媒体平台、科普教育基地、学校和社区宣传阵地,扩大覆盖面。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