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2.7亿元金融纠纷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7-10 16:48:53  作者:古雪丽 宫丛慧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新疆某金融机构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 专业高效”的锦旗送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陈建红手中,对其为保护金融债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今年,陈建红承办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主债务人于2017年8月与疆内某银行签订金融借款合同,两名抵押人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三名保证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某银行向主债务人发放贷款2.5亿余元,债务到期后主债务人未予偿还。后某银行将债权转让给某金融机构,某金融机构起诉请求主债务人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7亿余元,其他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主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仅有两名抵押人和一名保证人参加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陈建红积极与各方沟通,耐心细致调解,还邀请三名被告所在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调解,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主债务人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偿还全部借款本金,某金融机构同意免除主债务人的部分利息。

据介绍,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法院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出台了“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金融秩序健康发展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邀请国资委参与调解为今后该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