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来自一位交警内心的"呐喊"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07-07 17:10:23  作者:马芳 李茜 苏园园

2019年5月,G65W高速,一辆小轿车违法停车不设警示标志,后车追尾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今年3月,G4012高速,一辆黑色小轿车违法停车,后车追尾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血的教训就在身边,可总有人不当回事。

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骆发江

7月1日凌晨2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骆发江和同事马登辉正在路面巡逻,行驶至3509Km处进乌鲁木齐方向时,发现一辆渝B牌重型自卸货车开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停车查看。

驾驶室内司机正闭着眼休息,车门向内反锁。据了解,司机王某驾驶车辆从陕西出发赶往乌苏送货,行驶至该路段感觉疲惫,想休息一会儿,就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

司机王某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休息

"高速路上能随便停车吗?你的车就这样停在应急车道上,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你这种行为要记6分罚款200元。"骆发江严肃地说。

听到这,王某立即呜咽着向交警求情:"警官,今年生意不好做,家里还有一家老小等着养活,我是第一次在高速上停车,就想休息几分钟再走。警官,您能不能从宽处理,我这趟还没赚到钱呢,您能不能不扣分,我就靠开车赚钱的。"

骆发江心里很明白,对于王某来说,迫于生活压力,多拉快跑、争分夺秒能多赚钱;但是对于一名交警来说,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他的职责。

看着眼前哽咽的王某,骆发江耐心地解释道:"为什么我们这么晚还在巡逻,就是为了防止违法停车,防止意外发生。我能体谅你生活的不易,但是生命只有一次,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十分危险。你累了可以提前在服务区休整,但是你没有。今天我必须对你作出处罚,希望你能引以为戒。"

骆发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继续巡逻的骆发江联想到全国各地因为随意停车造成的事故比比皆是,车毁人亡,家庭破碎……骆发江感慨颇深,抬手在朋友圈中发出这样一条动态:

高速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不能随意停车,高速公路都设有应急车道,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车辆非因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如车辆发生故障等原因需临时停车的,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随即拨打12122报警求助。

为防夏困,请记住这几招:

1、打开车窗,呼吸新鲜空气;

2、到就近的服务区或停车区休息,下车伸展身体,用湿毛巾洗脸;

3、车内常备清凉油或风油精,感觉疲劳时可以闻一闻,或涂抹在太阳穴两侧。

责任编辑:褚轩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