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人民法院“法治进村”解纠纷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7-03 18:24:23  作者:赵峥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托云牧场一连牧区,开展“法治进村”巡回宣讲活动,并公开调处了一起纠纷,彰显了以案释德、以案释法、以案释纪的法治效应。

原告托某与被告阿某均为该牧区的牧民,两人是邻居。2018年5月,托某丢失了一头牦牛。2017年8月,阿某也丢失了一头牦牛,但于2018年9月找回。2019年11月的一天,托某路过阿某牛圈见到牦牛,就认定此牦牛是自己丢失的。此后,托某多次向阿某索要牦牛均未果。

今年6月,乌恰县法院法官走进托云牧场一连牧区开展“法治进村”巡回宣讲活动时,托某向法官反映了他的诉求,法官决定组建临时法庭,公开调处这起矛盾纠纷。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调查了案件的事实,并总结了该案的争议焦点:涉案牦牛身上的疤痕及牦牛的年龄是否符合原告诉称自家牦牛的特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村委会推选出3位德高望重且具有丰富养殖经验的养殖大户对涉案牦牛进行现场勘验识别。最终勘验结论是涉案牦牛与托某诉求牦牛年龄特征不符。

法官据此依法驳回了原告托某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近年来,该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法治进村”巡回审判活动,将法治宣传、审判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