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有一套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6-26 12:21:29  作者:张蕾 郑旭磊 徐洁 李小进 杨岚山

“法院服务真周到,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太方便了……”6月12日,在伽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前来办理业务的刘某对该院便捷的诉讼服务赞不绝口。

“一站式”服务解民忧、“品牌调解室”促和谐、“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去年以来,伽师县法院打造“法院+”解纷模式,让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发展到 “多点开花”。

“一站式”服务解民忧

走进伽师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首先看到的便是导诉服务台,两名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咨询等服务。

6月12日,刘某在伽师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服务工作人员帮助下,了却一件烦心事。

刘某在伽师县经营了一家广告公司,今年3月底,公司租用的房屋到期。当时,刘某在内地办事,拖延了一个月才返回。房东要求刘某支付延期房租3000元,两人多次沟通无果。之后,刘某将房东起诉至伽师县法院。

当天,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法官将刘某和房东约到法院进行调解。

最终,房东与刘某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向房东支付房租2000元。

“在基层,很多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依赖法院裁判,更有赖于诉源治理。”伽师县法院党组书记王洪桥说,去年以来,该院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在诉源治理、信息共享等多个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利用“智慧”手段,提升矛盾化解效率。

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当事人李某通过“新疆微法院”完成了网上立案,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用“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

此外,自助服务区配备了“诉讼服务多功能一体机”“电子档案自助查阅一体机”等设备,为当事人和诉讼委托代理人提供便利。

在伽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该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综合服务大厅设置7个功能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立案登记等27项“一站式”流程业务,让当事人实现“一站通办”。

在伽师县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调解室内,法官正在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工作中,该院通过多元解纷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诉前调解室和速裁中心,将诉前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将“分调裁审”机制落到实处,对于调解团队未调解成功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且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和被告人罪行较轻、认罪认罚且认罪态度好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我们还坚持通过村居(社区)与政法部门建立的共建关系,综合利用民间和官方资源,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王洪桥说。

品牌调解室促和谐

“海霞, 谢谢你帮我们解开了心结。”5月20日,在伽师县法院对面的“海霞调解室”,当事人艾某和阿某在人民调解员王海霞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海霞调解室”是该院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面旗帜。去年8月,该院决定打造品牌调解室,招募人民调解员,曾在人事管理岗位工作的王海霞主动报名。

自成立至今,“海霞调解室”已化解矛盾纠纷十余起,王海霞公正且有温度的调解风格获当地群众点赞。

艾某告诉记者:“海霞经常去社区宣传调解工作,现在大家都知道去调解室解纠纷,又快又省事。”

2008年,艾某和阿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0年。2010年,艾某计划将房屋收回并通知阿某搬迁。阿某要求艾某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事项产生纠纷。这一闹,就是10年。

5月20日,在“海霞调解室”,王海霞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调解,艾某与阿某达成“赔偿和责任相不追究”的一致意见,阿某也答应在5月底搬离。

除了推广建立以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伽师县还探索建立了以法官团队为主的品牌调解室——“红色驿站调解室”。

“红色驿站调解室”位于伽师兴业中小企业孵化基地。该调解室值班法官曹寅告诉记者,这里最突出的是劳务纠纷,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值班法官定期到企业开展普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评估等诉前服务。

兴业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党支部书记李军介绍,该基地有30余家企业,“红色驿站调解室”自去年10月成立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

法官工作室全覆盖

在建立品牌调解室的同时,伽师县法院还在该县12个乡镇建立了法官工作室,该院法官在“法官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村(社区)打造成基层治理的“第一道屏障”。

在伽师县铁日木乡幸福村村委会“法官工作室”,法官正在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艾克木·艾比布拉,今天当着法官的面,你说啥时候给我还钱?”6月12日,在该县铁日木乡幸福村村委会法官工作室,村民依斯马依力江·穆合塔尔问道。

见状,法官沙吾提·阿卜力米提一边为双方递茶,一边说:“你俩之前是好兄弟,有话好好说,不要伤了和气。”

依斯马依力江告诉沙吾提:“去年4月,艾克木借了我2000元钱,说好3个月还,可一直到现在都没还钱,我很生气。”

今年6月初,两人的事闹到村委会。当时,该村人民调解员沙吉旦·吐尔逊曾为他们进行过调解,其间,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失败。

沙吉旦只好向沙吾提求助。

6月12日,沙吾提本着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艾克木讲事实、摆道理,从法理上说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从情理上规劝为人处世要讲信用。

最终,经过沙吾提的调解,艾克木和依斯马依力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艾克木在3个月内还清借款。

去年,幸福村“法官工作室”成立,沙吉旦被聘为伽师县法院人民调解员。从最初的口头调解到建台账、进行司法确认,沙吉旦迅速成长,在工作中独当一面。

1月初,该村村民吐某和妻子闹离婚,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那段时间,沙吉旦没少往他们家跑。此外,沙吉旦还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帮吐某夫妇找了份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解决了他们家的生活难题。

“现在,他们夫妻一起上下班,感情越来越好了。”沙吉旦对记者说。

王洪桥介绍,从5月1日至6月10日,该院品牌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共接待群众18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今后,该院将继续用法治思维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