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从有了法律顾问,我心里踏实多了”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6-22 13:21:41  作者:隋云雁

“徐律师,你帮我看看这份合同有没有问题。还有上次签的‘问题合同’能解决吗?”6月7日上午,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徐映江律师刚来到乌鲁木齐县长青永丰渠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理事长李永刚就急切地问。

“这份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你得注意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关于‘问题合同’,我们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徐映江回答。李永刚告诉记者,自从律师事务所为合作社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以来,他的心里踏实多了。

这家合作社位于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主营蔬菜、牛羊肉、蛋禽等农副产品,目前有126名社员,均为永丰镇6个村的村民。合作社自2008年成立以来,除了帮助社员增收,每年还能为附近村民提供上千个季节性工作岗位。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李永刚带着50多名工人,每天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为乌鲁木齐市配送蔬菜,保障市场供应。40多天时间里,大家起早贪黑,库存的2700吨蔬菜几乎全部配送出去,因为有些品种的蔬菜存量不多,合作社还从内地进货配送。

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们常年在乌鲁木齐县及多个乡镇、行政村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徐映江大部分时间都在山区各地开展工作,了解到合作社等6家企业为抗击疫情作出了贡献。

“今年3月3日,律师事务所召开了视频会议,大家一致同意为6家企业提供一年的免费法律服务。”徐映江说,他对接的就是这家合作社。3个月来,徐映江查阅了合作社以前签的合同,发现不少问题,比如提货和送货,不同的方式产生的权责不同;定金在履行合同之时是否折抵表述不清;有的合同没有约定履约时间。

“以前我们不太懂这些法律知识,造成了一定损失,今后我们要在律师帮助下规范合同文本,维护好社员的权益。”李永刚说。

上个月,有人租赁了合作社的厂房,请工人加工蔬菜,一名工人使用工具时不慎伤了一根手指,向合作社提出工伤索赔。徐映江了解情况后,提出工人权益必须维护,但责任方并不是合作社,而是租赁方。达成共识后,租赁方向工人支付了赔偿金。

“司法部倡导广大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我们将积极开展这项工作,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贡献力量。”徐映江说。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