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工商联联合召开座谈会

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0-06-19 11:34:16  作者:李马梦璐

新疆平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高院“1+N”系列措施的相关工作要求,精准服务“六稳”“六保”,6月17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同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听取商会会长及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就运用法治手段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高院党组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制定印发了全面应对疫情影响的业务指导意见,采取了一系列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维权、共渡难关的有效措施。今后,自治区高院将指导全区法院摸排涉疫情导致的各类经营风险和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勇于创新,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到最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陆卫东及各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一致认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复工复产,法院工作至关重要,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完善联系机制,主动调研指导,强化平等保护,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实现健康发展。

自治区高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就与会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应和解答,并对民营企业加强法律学习、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证据意识、防控法律风险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会上,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合作意见备忘录》。今后自治区高院将会同自治区工商联及有关部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研走访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