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日前,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根据《措施》要求,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将把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监督问责;把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与环境资源研究领域科研院所的合作,了解新疆生态环境资源基本情况,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进行联合调研。
目前,该院已组建专门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团队,各基层铁路法院将在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团队的建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