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温暖困难群众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6-09 12:01:22  作者:杨舒涵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6月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2件,发放救助金659万余元,其中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82件,救助金额271.9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送去了关怀和温暖。

救助申请人努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阿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由于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努某一直未获得经济赔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后认为,努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努某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协调安排其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一家人的生活有了保障。此案今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优秀案例。

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确有困难又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去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此外,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对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10个贫困县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指导,扶贫部门提供有关情况,检察机关进行个案研判,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切实做到救急救困,将“应救尽救”原则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