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举办民法典学习讲座要求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落到检察履职中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6-04 11:25:50  作者:周斌

新疆平安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3日举办民法典学习讲座。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分享了他聆听讲座后的感受,就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出要求。

包括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在内的最高检机关全体干警聆听了“民法典三人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轶,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围绕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促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等畅谈民法典编纂历程、创新特色与深远影响。

民法典三人谈认为,我国民法典既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更秉持了我国既有的优良法律传统,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比如,我国民法典全面保护人民的生命、身体、健康、尊严等各项权利,率全球之先创设人格权编。

张军指出,学好用好民法典绝不仅仅是民事检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要求,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他举例说,不了解物权、债权、人格权规定及其原理,怎么能处理好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怎么能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当然也包含了“认赔”,如果检察官不了解民法典,怎样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讲清楚,为什么要赔偿、怎样赔偿,法律依据在哪?这个赔偿不做到,刑事上怎能提出从宽的处罚建议?同样,对于被害人来讲,也要掌握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是不是符合法典和案情?如果不学用民法典,就办不好这样的刑事案件。

张军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的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我们就要结合平等保护非公企业的要求,学好用好民法典,正确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的界限,让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进一步发挥好作用,让非公企业尽享放心的市场和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是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在内司法活动的监督,我们要以学用民法典为契机,补齐“四大检察”中的短板弱项。

张军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抓紧组织对民法典的全员培训,不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适用因案不同的“法理”,用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通过更多务实有效的学用实践,把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民法典落到检察履职中。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