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开启“零酒驾”创建活动
来源: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0-05-31 12:47:04  作者:

为进一步减少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进一步完善酒驾治理工作体系,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新疆乌鲁木齐交警决定在全市开展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

怎么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呢?

(一)各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至少选择1个单位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行动;以区(县)为单位,至少选择2个街道(乡镇),开展创建“零酒驾”街道(乡镇)、“零酒驾”社区(村)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二)结合创建单位、乡镇、社区辖区实际,以涉酒驾驶多发点段及其周边道路为重点,强化警力部署,定期设卡开展酒驾醉驾突击整治行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创建“零酒驾”单位、乡镇、街道、社区辖区内的KTV、餐饮企业、饭店、酒馆等酒驾醉驾高危场所进行宣传发动,发放反酒驾宣传海报及酒驾安全提醒台卡等宣传材料;动员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和KTV、餐饮企业负责人、服务人员,在工作中积极对饮酒顾客进行温馨提示,提醒顾客使用代驾服务,切实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酒驾源头预防及干预工作,努力打造“零酒驾”示范点。

创建标准是什么样的?

创建标准主要分以下两块。

(一)“零酒驾”单位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零酒驾单位”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辖区交警队每月到单位开展一次执法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单位驾驶人签署《零酒驾承诺书》。抽查本单位驾驶员醉驾入刑知晓率达100%。

4.单位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专门或固定的宣传栏、墙报。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展室,设立醒目的举报电话、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

5.本单位90%以上驾驶人关注新疆交警微信公众号与乌鲁木齐交警微信公众号,适时阅读相关内容,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建立本单位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7.本单位驾驶人一年内无酒驾违法行为、无酒驾交通事故发生。

(二)“零酒驾”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零酒驾街道(乡镇)、社区(村)”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辖区交警队每月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一次执法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乡镇、乡村驾驶人签署《零酒驾承诺书》。抽查本乡镇、乡村村民醉驾入刑知晓率达到95%以上。

4.乡镇、乡村辖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专门或固定的宣传栏、墙报。在村内和公路两侧刷写醒目的举报电话、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等。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展室,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

5.街道(乡镇)、社区(村)50%以上驾驶人关注新疆交警微信公众号与乌鲁木齐交警微信公众号,适时阅读相关内容,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建立乡镇、乡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7.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村民)一年内无酒驾违法行为、无酒驾交通事故发生。

“零酒驾”,不止是目标和承诺,更是实践与行动。乌鲁木齐交警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打造平安、法治乌鲁木齐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