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波:用行动诠释刑警本色
来源:平安天山    发布时间: 2020-05-19 11:58:52  作者:童瑞琴

高波,男,中共党员,2000年9月考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公安局工作,从此风雨兼程一直战斗在刑侦工作第一线,一干就是20年。从一名普通的法医到如今担任公安局刑警大队党支部书记、政治教导员,他始终战斗在刑侦战线的最基层、最前沿,参与侦破大小刑事案件千余起。从警20年以来,高波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充分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奎屯市公安局科学刑事技术室在高波的带领下,破获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在侦破案件过程中,他多次执行急难险重任务,锤炼了他敢于吃苦、甘于奉献、灵活勇猛、敢打敢拼的过硬素质和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果断顽强的优良作风。2017-2019年,连续三年刑事技术室在伊犁州公安局刑侦绩效考核中刑事技术排名第一,并且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高波勇挑重担,牢记“疫情就是警情,警情就是命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带领刑警大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020年2月25日,在他的指挥部署下,成功侦破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追回价值10000余元被盗赃物。除此之外,他还带领民警积极向滞留旅客宣传防疫知识,做好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物资供应困难等难题,让滞留旅客们感动不已。

多年来,高波把满腔热血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先后荣获三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立三次“个人三等功”,荣获三次“优秀公务员”称号。2008年,荣获得自治区“先进个人”、全疆“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2年6月,入选“全疆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2015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评审,取得副主任法医师的高级职称;2012—2016年度被评为奎屯市“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