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创新|“共享头盔”共享安全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5-08 16:37:52  作者:陈泽华 许鹏翔

5月6日,在疏附县“共享头盔”点,民警给忘记戴头盔的群众戴上头盔。 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陈泽华 摄

新疆平安网讯 “早上送孩子上学有点着急,忘了戴头盔,幸好有‘共享头盔’点,我借了一个救急。”5月6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居民买热叶木·古丽说。

自今年4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随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警部门整治力度的加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基本都配备了安全头盔。但有部分驾驶人和乘车人有时会忘记佩戴,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督促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上路时佩戴安全头盔,疏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尝试“共享头盔”模式,在便民同时,从源头上减少因不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5月1日,记者在314国道疏附县人民医院路口“共享头盔”点看到,印有“共享头盔”“幸盔有你”等提示语的安全头盔被整齐地摆放在柜子里,有需要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在登记后可以免费领取使用,根据规定返还即可。领取期间,民警还会为摩托车、电动车免费粘贴一个“一人一盔、安全守规”的提示贴,提醒驾乘人员时刻不忘交通安全。

“我有头盔,就是老忘戴。现在忘了还能借到‘共享头盔’,太方便了。”群众塔吉姑丽·亚库甫告诉记者,“共享头盔”也时刻提醒她,记住戴头盔的重要性。

疏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施锋勇表示:“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辖区推行‘共享头盔’,是给忘记戴头盔驾车出行或送孩子的家长一个临时的安全保障,希望通过对其提供‘共享头盔’的方式,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

据了解,目前疏附县辖区设有3个“共享头盔”点,每个“共享头盔”点配备60顶安全头盔。每个点每天都陆续有头盔被借出,随后按规定归还。接下来,疏附县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结合辖区实际,陆续在其他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推广“共享头盔”。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