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乌市沙区法院稳妥办案 为民营经济发展护航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5-06 16:17:02  作者: 房佳伟 张凯程

新疆平安网讯 4月28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采访了解到,该院坚持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任务,依法、审慎、稳妥办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去年,该院在办理黄某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一案时了解到,黄某是拜城县一家民营公司负责人,案发时其公司正常生产,大部分工人在岗。若直接逮捕他,将对公司正常运行产生影响。该院请示上级后,及时变更对黄某的强制措施,由逮捕改为取保候审。目前,因认罪态度较好,黄某被法院判处缓刑,其公司一直正常生产经营,工人工资按时发放。“办理此案时,我们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坚决防止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现象。”该院第二刑事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该院加强对涉民企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监督侦查活动中的查封、冻结、扣押等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第二刑事检察部已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案4人。办案期间,该院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他们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