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4千公里远程联“沪” 跨省 "隔空提审"
来源:新疆检察   发布时间: 2020-05-03 15:50:47  作者:

“……加某某,我们是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就你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依法对你进行远程讯问,请你如实回答……”

2020年4月26日的上午,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大会议室中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咦?新疆和上海可是相隔八千里哎,这里怎么会有上海的检察官们在审讯犯罪嫌疑人呢?接下来,就请大家跟着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原来,犯罪嫌疑人加某某曾在上海市贩卖毒品0.5克被依法抓获,侦查阶段,因其系怀孕妇女,上海市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20年春节前,加某某取得上海市公安机关的同意回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探亲。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上海市宝山区的检察官联系犯罪嫌疑人加某某发现其已进入哺乳期,不仅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其丈夫还在监狱服刑,同时,受到疫情的影响,一时间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加某某什么时候可以到上海市接受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眼看着案件就要被拖着无法结案,这可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发来了就加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跨省远程提审的协助请求,同时希望该院能够协助联系一名值班律师来完成对犯罪嫌疑人加某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工作。

为了一次性解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困难,两地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了案件办理和技术保障方案:一方面,协调两地办案与技术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断调适网络设备以便远程审讯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加某某取得联系,确保其能够准时顺利来院接受审讯;同时,该院及时有效地与认罪认罚合作律所联系,顺利预约到一名值班律师,得到了律师的有力支持。

就这样,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井然有序地开始发挥出它的作用,一场特殊的讯问在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同时展开。

“……我们通过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你聘请的值班律师已经在现场,他将见证你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全过程并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加某某,你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0.5克,且系毒品再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你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你是否同意?”

“我同意的。”加某某如是说。

讯问结束后,乌鲁木齐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远程传送打印讯问笔录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由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接收交付犯罪嫌疑人加某某和值班律师签字,本次跨区域协助远程提讯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八千里路云和月,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来解决。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上海市宝山区两地检察机关的积极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最终快速有效地完成了这次相隔八千里的远程合作,做到了在疫情期间通过携手实现防控与案件办理两不误的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