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全区退役军人

五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室)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4-30 13:30:07  作者:潘从武 王刚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4月30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为及时有效解决退役军人涉法权益纠纷,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利,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日,新疆司法厅联合新疆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全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室)。

近日,新疆司法厅和新疆退役军人事务厅在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网络视频联动的方式,为全区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室)集体揭牌,这是新疆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将法律援助服务向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前移的创新之举,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融合发展的有效手段,对于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室)负责日常法律咨询与解答,免费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代写诉讼文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等;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工作,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函告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受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配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积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在实际工作中,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聘请的值班律师或法律顾问解答指导后,未能帮助解决服务对象法律求助的,涉及其他法律知识及其他部门的,值班律师将情况登记注明后,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商请其他单位或社会力量进行协调,帮助解答和指导,积极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据介绍,新疆司法厅联合新疆退役军人事务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退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此举将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法治观念,理性反映问题,敬畏法律权威,合法表达诉求,激发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退报国志,转业不转戍边心的强大爱国爱疆热情。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