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领导与一线检察理论研究人员座谈提出

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把握好六大关系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4-22 11:03:41  作者:周斌

新疆平安网讯 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到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调研座谈。张军强调,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新的更高水平的要求,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检察理论建设,进而引导检察实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检察理论创新还不够”“理论研究既要有高大上的宏观选题,也要有微观、接地气的‘小题大作’”……座谈会上,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负责人汇报总体工作情况后,一线研究人员和科研管理、综合保障部门干部纷纷发言。

“理论研究不能闭门造车,要有一个讨论机制,群策群力”“捕诉一体改革实行一年多,检察官的理念、捕与诉工作发生了哪些变化”……张军在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后,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实际为检察理论研究人员布置了“作业”。

张军指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把握好六大关系——

要把握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深化学术研究的关系。要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指导和引领检察理论研究,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高度出发去认识、研究、解决重大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

要把握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积极服务检察实践的关系。检察理论研究首先要服务检察实践,却又不仅仅只是单向的服务,同时要从检察实践中吸取营养、提升研究深度和精准度,更好引领、促进检察实践,实现“双赢共赢”。

要把握好基础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研究的关系。基础理论研究,要研究基本方向、未来发展和重大疑难问题,实务应用研究则因应实践办案需要,两者本质上是辩证统一的。

要把握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与吸收借鉴国外有益法治经验的关系。对一些重大检察理论实践问题,既要充分研究中国检察理论与实践的特色,也要充分了解、分析国际上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吸收优秀成果。

要把握好加强自身理论研究与带动全系统检察理论研究的关系。检察理论研究所不能仅仅满足于自身理论研究出成绩,更要发挥引领、指导作用,带动、促进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更好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要把握好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与有效运用集体智慧的关系。既要发挥个人所长,产出有特色理论成果,更要充分用好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对重大理论问题共同讨论、深化研究,在集体的沃土中生长出更丰硕的研究果实。

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