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文物古迹!新疆三级公益诉讼检察官同做专业功课
来源:新疆检察   发布时间: 2020-04-12 11:07:21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疆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新三项”专项活动,4月10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新三项”专业知识大讲堂第三讲,邀请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于建军研究员作“文物古迹保护”专题讲座。

讲座以三级视频连线形式开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蒲仕裕、检察长李永君及全疆各级检察院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公益诉讼检察干警400多人在线同步分享了这堂难得的专业功课。

于建军研究员长期从事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工作,主持了哈巴河县东塔勒德、布尔津县海流滩、图瓦新村等多处墓地、吉木乃通天洞遗址等遗存的考古发掘工作,主编《新疆岩画报告》《新疆阿勒泰地区考古与历史文集》等著作,发表各类文章40余篇。

讲座中,于建军研究员结合自身多年考古、文物保护实践,以“玉石之路”、“草原之路”、“丝绸之路”为主线,从历史文献中的新疆、丰富的历史考古遗产及相关概念辨析等六个方面介绍了新疆文物古迹的现状、重要地位以及保护工作的困境等内容。

于建军研究员还对“文物古迹保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与全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进行了在线解答,为全疆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文物古迹保护”专项活动提供了专业指导。

3月25日,全疆检察工作会议提出公益诉讼“新三项”专项活动以来,新疆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行动,尤其是在“文物古迹保护”专项行动方面,积极和相关行政部门接触,到文物古迹、红色遗迹现场查看,提出保护建议。新疆的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不仅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科学价值,还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为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提供了宽广的舞台。

讲座结束后,李永君检察长要求全疆检察机关在“文物古迹保护”专项行动中要理清认识、主动作为,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摸底,会同当地文保单位对辖区文物古迹以及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踏勘,对辖区所有文保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对照文保单位“四有”标准,现场查看文物古迹现状和保护情况;三是救急,对实地踏勘过程中发现的处于危险环境的,已经岌岌可危的文物古迹要迅速协调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采取抢救性措施。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利岷总结时提出,全疆检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开展好“文物古迹保护”专项行动,主动履职,积极为大局服务,尽快调整好工作节奏;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利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专项为抓手,以点带面促工作,实现今年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