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云平台...... 新疆法院花样“玩转”信息化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0-03-31 14:20:57  作者:

为实现网上诉讼需求什么,信息化手段就给什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疆法院全力支持各方面诉讼参与人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做到“零接触”“零距离”“零等待”,用一张互联的“网”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益,确保审判执行不中断、便民服务不停歇、公平正义不迟到。

云间庭审不缺席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将在线诉讼作为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模式。全市两级法院电子诉讼总数30219件次。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云间”庭审,实现“面对面”非接触式的“隔空审理”,在线庭审案件140件,当庭调解79件、当庭宣判6件。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疆首家上线“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的法院,已累计受理道路事故纠纷300余件,实际履行率100%。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结合新疆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诉前调解、跨域立案及案件信息查询等全方位线上诉讼服务。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承办法官因当事人身体原因不便参加诉讼,充分利用新疆移动微法院调解平台,同时借助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顺利化解纠纷。

智慧执行不掉线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歇,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公平正义不迟到。截至目前,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已受理执行案件2686件,结案1019件,执行到位资金9350.46万元。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新一轮的执行战役已经打响。该院受理刘某申请执行顾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因顾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查封被执行人顾某名下的房屋后,房屋经过两次网络拍卖,以71万余元的最高价竞得,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运用网络司法拍卖房产3处、机动车3辆,标的物成交额达到252万余元。

护航发展不缺席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出台《伊州区人民法院疫情期间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物资生产运输等所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立案庭运用简易程序快速开庭审理了涉及32名当事人、涉案标的达20余万的劳务合同纠纷,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32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