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速交警重要提醒!
来源:新疆高速交警   发布时间: 2020-03-27 19:51:59  作者:

  

随着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车流量快速回升,加之春夏两季交替,容易导致疲劳驾驶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所上升。

案例:

2020年3月24日06时30分,驾驶员安某驾驶大型货车行驶到连霍高速3829公里处时,由于疲劳驾驶碰撞中央隔离带护栏,造成护栏损失100米,价值数万元,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据安某陈述,23日他在博乐市卸了一天的货,吃完晚饭后便于当晚22时连夜出发,由于中途疲劳停车休息了三个小时左右,为了赶路拉货于是继续开车上路,到凌晨6点多时自己已是迷迷糊糊,车辆偏离了道路仍未察觉,直到撞上了护栏才惊醒过来,最终车辆失控穿过护栏,冲向了对向车道。事后,安某心有余悸的告诉民警,万幸的是只是财产损失,没有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否则会后悔一辈子,也会把这次的教训告诉身边的司机朋友,不要重蹈覆辙,这是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对过往车辆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安某多拉快跑导致的疲劳驾驶不是个案,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此,高支队多措并举开展防疲劳集中整治工作,全力预防事故的发生。

走访企业抓源头。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防疲劳宣传,通过检查、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认清道路风险形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数据分析精准化。各大队依托执法服务站,利用集成指挥平台对过往重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数据分析,对存在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有疲劳驾驶行为的驾驶人予以强制休息。

“响路”行动密集化。各大队在夜间针对辖区易发生事故路段,多点位摆放声光报警锥桶,采取鸣警笛、闪警灯、喊话提醒等方式,开展“响路”专项行动,提示过往驾驶人安全行车。

“亮尾”行动常态化。各大队依托收费站、执法服务站常态化开展“亮尾”行动,对大型车辆尾部反光膜、灯光进行检查,保证尾部的发光效果。同时还对驾驶员摸清凉油、发放宣传单开展防疲劳安全提示。

疲劳驾驶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过度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新疆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合理安排自己的休息时间,切记长途驾车勿疲劳驾驶,每隔四小时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

在高速公路上,最好每隔2-3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    

驾车前一天要保持充足睡眠,行车时可以偶尔开启窗户通通风,让自己保持清醒。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