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治力量 破解工作难题

——我区政法系统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3-23 15:54:42  作者:陈泽华 王晨 张蕾 古雪丽 史瑾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区政法系统落细落实各项便民措施,针对企业在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的各类法治服务需求,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云”上服务保障企业权益

自治区高级法院法官远程调解一起案件。 田韵弘 摄

3月13日下午,一场“云调解”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进行,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一庭法官对再审申请人王某、杨某与乌鲁木齐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远程调解。

经承办法官说法析理,再审被申请人当庭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这起标的额56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结案。收到部分钱款,王某和杨某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脸上露出笑容。随后,他们通过视频镜头向承办法官展示了收款凭证。

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多种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新疆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在线调解、在线执行等诉讼服务,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同推进。

“你公司与新疆某工贸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就按照刚才我们协调的数额一次性支付完毕,你是否同意?如同意,请在手机屏幕上点击并签字确认。”3月12日,轮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朱兆梁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与远在北京市的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协调解决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新疆某工贸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停产,无法履行案款,而此前轮台县法院执行局先后收到8件被执行人为新疆某工贸有限公司的案件。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轮台县法院在执行中多次协调,从相关部门划扣新疆某工贸有限公司的环境治理保证金260万余元,最终保证执行到位。

疫情发生后,为充分保障涉诉企业合法权益,自治区高级法院及时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

检察机关:“绿色通道”助企业渡过难关

检察官现场调查。图片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提供

近日,有群众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反映:位于乌鲁木齐北站的一处铁路道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封闭,一直未解封,致使附近百余家商户无法正常营业。

考虑到目前正处于经济恢复的重要时期,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广基指派检察官介入,要求其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解决问题。

经调查了解发现,被封闭的道口位于北站东路293号,东西走向的铁路线将某商贸公司经营的四个大型停车场分为两块,周边有物流、汽修、餐馆等各类商户202家,从业人员508人。道口平时有铁路部门职工看守,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方便管理,铁路部门对道口临时封闭。

检察官一边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沟通,寻求解决途径,一边向院领导汇报情况。此事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该院副检察长沈健康指派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周敬新带队协调解决问题。

经过与铁路部门反复核实沟通,近日,封闭的道口已被打开。铁路值班人员坚守道口保障安全,来往的车辆和行人络绎不绝,几日前冷清的综合市场已恢复往日生机。

针对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新疆各级检察机关以检察“窗口”为阵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搭建“绿色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举报等,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依法快速审查办结。接访中对企业复工复产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评估,找准切入点,切实帮助民企化解矛盾、渡过难关。

公安机关 :严打犯罪与优化服务并重

3月19日,乌市公安局驻乌市政务服务中心户政业务大厅民警为群众办理业务。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陈泽华 摄

吐鲁番市警方侦破以卖口罩为名,诈骗130万余元的案件;乌恰县警方破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北山羊案件……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情制售伪劣产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件20余起,查扣假劣口罩7万余个,涉案金额300万余元。

在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的同时,新疆公安机关优化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3月16日中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公交地铁治安管理分局三屯碑派出所副所长周海军来来回回坐了十几趟地铁。“我们辖区管着三屯碑至南湖广场的7个地铁站,每个地铁站都有警务室,每天都要逐个巡查。”周海军说。

地铁站警务室民警都穿着制服执勤,以提高见警率震慑犯罪、维护秩序,同时服务各族群众。民警不间断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提示防范盗窃,讲解如何无接触购票,为有困难的乘客提供帮助。

每到一个警务室,周海军都会检查警用设备是否完善,督促民警落实好防疫措施。此前派出所已和运营企业沟通协调,制定应急预案,对警务室民警防疫职责也提出明确要求。

为更好地服企业和各族群众,乌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线上线下结合,在窗口开通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持续推出户籍和身份证业务“预约办、延期办、网上办”,实现群众“零跑趟”或“最多跑一次”。自3月9日至目前,乌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办理户籍业务13万余人次,办理身份证业务7000余人次,无一例群众投诉。

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以来,我区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行动,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单位实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措施。一些车管所还提供“线下速递”特别服务,当起“快递员”。

司法机关:律师为企业做“法治体检”

“因疫情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适用不可抗力。你的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我把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好发给你,你可以参考。”3月初,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于枚在线回复哈密市某煤炭工贸公司负责人的咨询。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律师行业党委下发《关于启动新疆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号召各地(州、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月27日,哈密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了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面向全市商会组织、企业和企业员工,提供企业正常生产的法律服务保障。服务团成员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责任人,全体律师积极参与,有效开展企业正常生产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团主要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性法律指导等。

服务团名誉团长、哈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盈说:“服务团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当前企业正常生产的法律服务工作,同时也提出预防企业风险的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市律师行业党委成立了由200余名律师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下设民事、刑事、行政等10个专项法律工作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精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全区律师依托微信、邮件、视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远程”一对一专业咨询服务,针对企业生产复工、经营管理中可能遇到的劳资关系、医疗社保、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5000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范并化解相关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