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12条举措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3-23 15:51:09  作者:王晨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新疆检察机关制定《新疆检察机关2020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过12条举措服务新疆稳定改革发展大局,依法保障和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新疆民营企业全面恢复生产。

《计划》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犯罪,加强对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注重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规范发展,营造诚信有序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实现最佳办案效果。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计划》要求,新疆检察机关将对2019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回头看”,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集中问题,对办案人员在理念、思维、认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研,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真正把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优势,加大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各级检察机关要依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工商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沟通联系机制》要求,采取定期与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举办“检察开放日”、发往民营企业的检察建议抄送工商联等形式,与同级工商联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完善意见收集和转化机制,真正打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各级检察机关以检察“窗口”为阵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举报等,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依法快速审查办结。接访中对企业复工复产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评估,找准切入点,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