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全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 审判工作步入正轨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0-03-17 15:52:51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为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自3月16日起,新疆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审判法庭全面恢复开放,审判工作步入正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审判法庭等场所运行工作指南》,对进入法院的当事人接访流程作出详细规定,指导全区法院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确保为自治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治区高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后,要严格落实来院办事当事人、群众和干警的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多运用网络平台办理相关事务,确保精准防控、精准管理。

恢复开放首日一览

自治区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
焉耆县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疏勒县人民法院
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现场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另悉,为将新冠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等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自治区高院政治部面向高院机关全体干警发出《强化担当作为倡议书》,倡议全体干警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自今年3月14日至8月31日,每周六加班一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倡议发出后,自治区高院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全员热情饱满地主动加班加点投入工作,以实际行动力争如期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