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法院:“线上+线下”合力促执行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0-03-16 19:17:34  作者:张蕴英 郑云霞

新疆平安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歇,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公平正义不迟到。截至目前,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已受理执行案件2686件,结案1019件,执行到位资金9350.46万元。

“这个案子被执行人账户上有钱。”正在进行网络查控的伊犁州分院执行局执行员武国全兴奋地说道。“抓紧冻结,别让转移了。”执行局副局长阿布都热西提.艾沙江迅速安排。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存款后,武国全立刻通过电话联系到本案被执行人谭某,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及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武国全耐心劝导下,谭某从开始满不在乎的态度慢慢转变为同意和解。武国全随即与本案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谭某互加微信,建起了微信群,通过微信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各类执行文书,最终本案被执行人通过线上方式履行了案款45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转变,伊犁州直两级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疫情期间人口相对集中固定、流动性不强的有利时机,筛选出一批小标的且长期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逐一排查走访,加大未依约履行案件的执行力度。2019年申请人赛某与被执行人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约定在过年后吾某将20000元欠款偿还完毕,不料却因疫情防控导致履行困难,吾某迟迟不敢与法院联系。了解到原因后,察布查尔县法院执行法官艾尔帕提便主动联系申请人沟通做工作,最终获得申请人的理解。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000元,双方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了履行期限,达成和解。

伊犁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国栋介绍说:“疫情发生以来,伊犁州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转变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云庭系统、电话、微信等多种线上执行措施和现场执行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案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既兼顾了被执行人因疫情带来的履行困难问题,为被执行人春耕备耕、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又通过执行和解、重新约定履行期限的方式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满足了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责任编辑:石丽娟